近日,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进一步推进海南省森林“四库”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以“扩绿、兴绿、护绿”为抓手,系统推进森林水库、钱库、粮库、碳库联动建设,加快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,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筑牢生态根基、注入绿色动能。
9月16日,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“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九场,就《实施意见》相关情况作介绍。
锚定2030年目标,系统谋划“四库”蓝图
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,承载着水源涵养、物质供给、碳汇积累与经济发展等多重功能。推动森林“四库”联动,统筹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,是“十五五”时期海南林业工作的重要课题。
《实施意见》充分衔接国家及省“十五五”相关规划,提出到2030年的总体目标: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62%,森林蓄积量突破1.7亿立方米;森林年调蓄水量达126亿立方米,水土保持率提升至95.72%;林业总产值超1180亿元,天然橡胶年产量稳定在35万吨左右;林下经济利用总面积达500万亩,森林植被碳储量突破1亿吨。
坚持“三绿”并举,增强“四库”承载能力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以“扩绿、兴绿、护绿”为基础,系统推进森林“四库”建设:扩绿提质,增加森林面积、提升森林质量,增强“四库”承载能力;兴绿增效,畅通“两山”转化通道,释放“四库”多元价值;护绿固基,防止森林资源破坏和退化,支撑“四库”功能持续稳定发挥。
分类施策,扎实推进“四库”建设
扩容森林“水库”。聚焦南渡江、万泉河、昌化江三大江河源头,实施严格封禁保护与生态修复,在重点水源保护区建设生态缓冲带,因地制宜推进树种更新优化和补植补种,增强水源涵养功能。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小水电站生态修复,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。营造坡面防护林与护岸护沟林,构建水土保持林体系,强化水土流失治理。
充盈森林“钱库”。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思路,一产聚焦热带特色林业产业规模化种植,通过良种选育、标准化种植提升经济效益;二产聚焦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,建立健全海南沉香等分级标准体系,建设特色林业精深加工基地与产业园区;三产聚焦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,依托国家公园等优质生态景观资源,构建多元化森林康养服务体系。
丰富森林“粮库”。践行大食物观,从林下经济、木本油料和热带特色木本水果三个方面开发森林食物资源。巩固全国益智主产区地位,做大做强林菌、林禽和雨林蜂蜜、雨林野菜等特色林下产品。提高茶油产量和品质,推动“海南山柚油”走高端茶油发展路线。依托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平台优势,加强热带木本水果优异种质资源的引进、筛选、驯化与良种繁育,推动“种植+加工+文旅”深度融合发展。
巩固森林“碳库”。坚持造林绿化固碳、森林经营增汇、森林保护稳汇多措并举,优先选择适应性强、生长量大、生命期长的高效固碳树种,增强森林固碳能力。改造修复退化和低效林带,优化林分结构,提高林分质量。加大森林抚育力度,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。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,抓好森林防灭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,减少林地流失和破坏森林导致的碳排放。
推动“四库”联动,拓展“两山”转化路径
当前,森林多种功能的价值实现机制仍不健全,存在经营目标单一、资源资产转化不畅、产业融合度不高等挑战。《实施意见》从推动森林“水库”“粮库”“碳库”向“钱库”转化,以及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作出探索:
推动森林“水库”向“钱库”转化。通过健全流域横向补偿机制、合理利用中部山区丰富优质水资源、持续推进用水权改革等,更好地实现森林“水库”价值。
推动森林“粮库”向“钱库”转化。通过打造海南林产品区域公用品牌,鼓励开展森林认证、有机产品认证,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等,提高林产品市场认可度与品牌附加值。
推动森林“碳库”向“钱库”转化。通过试点开发区域性特色碳汇(碳票)产品,鼓励申报CCER碳汇项目,深化“碳汇+”多元融合场景,重点推动建立“以碳代偿”机制等,实现碳汇、碳票交易量持续稳步提升。
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。探索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在政府决策、项目评估、生态补偿、考核评价等领域的应用,积极推动国家公园原生态产品认定及地理标志申报和运用,加快探索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。
海南省林业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高述超表示,下一步省林业局将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会同相关单位全力抓好《实施意见》贯彻落实,推动森林“四库”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,充分发挥森林“四库”功能,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筑牢生态环境根基、注入绿色发展动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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